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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剑齿虎与小火马

  最近,农场仆人们的主要工作,是将收割的小麦磨成面粉,大麦取出果实装袋,等冰雪消融,开春的时候,会有游商来橡木镇大量收购。

  劳累整天,奴仆们吃过晚饭,纷纷进入梦乡,自从小豪利特先生接管农场后,他们明显感觉到生活的改变,就连曾经的噩梦,也变成了美梦。

  所有人都觉得,那原本充斥着黑暗的未来,似乎升起了丝曙光。

  当然,罗根不会去揣摩黑奴的心思,这对他来说无关紧要,他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。

  相比起活人,死人的吸引力,于他来说,似乎更大。

  外面的雪逐渐变小,庄园陷入寂静,罗根身披风衣,提着某油灯离开庄园,走进牛棚。

  “王……”

  夏恩所率领的亡灵骑兵,整齐划一跪地,罗根虽然没做什么,但是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绝对压制,让他们不得不臣服。

  “看来是场艰苦的战斗。”

  罗根举起煤油灯,看清亡灵骑兵们的凄惨模样后,心里微惊。

  他们身上大块的血肉被撕扯,裸露出骨骼,甚至腹腔被掏空,心脏不翼而飞。

  “剑齿虎比想象中要厉害许多啊。”

  罗根有些小看剑齿虎的战斗力了。

  当然,这种损伤,亡灵骑兵根本无所谓,连挂彩都算不上。

  罗根更不会使用「殖装」帮他们修复身体,甩掉累赘的血肉,变成全骨骼的骷髅,才能真正发挥出骑兵的威力。

  “你们在庄园周边巡逻吧。”

  有了这些亡灵骑兵,庄园的安保到是无需担忧了。

  他们能够全年无休的工作,不用支付报酬,也不消耗粮食,简直比机器人还完美。

  必要的时候,他们还能回归老本行,给庄园添补家用。

  “我又不太想到墓地捡破烂,谁快来找我麻烦啊。”

  罗根颇有些遗憾,橡木镇的泼皮恶霸太少,制作骷髅兵的材料实在是紧俏。

  “或许可以兼职赏金猎人……”

  罗根忽然想到警局门外贴着的悬赏令,不过加拿大面积辽阔,交通又不便,找人可不容易。

  摇了摇头,罗根这才看向扔在地面的剑齿虎和雪狼王。

  雪狼王冰冻僵硬,死得不能再死,倒是剑齿虎,即使人头分离,罗根依然能听见他心脏跳动的声音。

  “按照原版漫画的设定,这家伙的自愈能力比我还强些,要是再过几年,八成很难搞定啊。”

  罗根可不想和老虎打架,伸手一挥,将剑齿虎和雪狼王的灵魂收纳。

  顿时,剑齿虎便彻底死了。

  罗根蹲下,瞧着剑齿虎的脸,虽然附着黑泥,但依稀可以分辨出是个长相俊朗的少年,满头金发更是增添无穷魅力。

  “剑齿虎本身就是和我差不多的三级变种人,要是使用「召唤」变成普通人,那可就亏大了,直接「赋灵」吧。”

  很快,随着灵魂的重新注入,剑齿虎的头颅和身体渐渐连接,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又缓缓响起。

  他站了起来,扭动脖子,有些茫然的看着罗根,残存的凶悍使他炸毛,仿佛老虎似的咆哮,但是很快,他浑身颤抖,惶恐的匍匐:“王……”

  罗根差点没笑出声:“告诉我你的名字。”

  “维克多.克里德……”

  剑齿虎老实下来。

  “给我展示下你的能力。”

  罗根有些期待的命令。

  唰!

  维克多双手双脚的指甲,变成老虎般的利爪,两颗虎牙也瞬间伸长,就连满头金发,似乎长了不少,看上去,的确像只莽荒时代的剑齿虎。

  “王……我的身体素质不错,能猎杀雪狼……”

  维克多讨好的笑着,这让他犹如只温顺的猫咪。

  “是很不错。”

  罗根点点头,然后对着空气说道:“匕首借我用用。”

  噗!

  地面伸出只骷髅手臂,五指捏着把匕首,恭敬的送到罗根身前。

  罗根拿起匕首,在维克多胸口划了一道。

  “王…..”

  维克多委屈巴巴的望着罗根。

  见被匕首划破的伤口很快愈合,罗根满意道:

  “很好!你这副躯体,即使变成了骷髅兵,愈合能力也没有丢失,想来骨骼也能恢复!”

  罗根把匕首还给雷米,拍拍维克多的肩膀道:“你就跟着奥哈拉做事,保护庄园吧。”

  “遵命!”

  维克多收起爪子,欢喜应道。

  不再理会维克多,罗根看向雪狼王。

  经过这段时间的冥想,罗根的精神力总量,在稳步提升。

  因此,就算刚施展了两次死灵术,继续发动「召唤」影响也不大。

  他按住狼头,倾注所有精神力,召唤灵魂的牵引渗入虚空。

  罗根屏住呼吸,耐心等待。

  之前两次召唤都失败,按照概率,今晚总要成功了吧?

  果然,仅仅过去两分钟,一个火焰般的灵魂,从时空裂缝钻出,没入雪狼王尸体。

  雪狼王浑身骨骼血肉,开始重组,没多会,一只飘荡着火焰状鬃毛的马匹,出现在眼前。

  “小……小火马?!”

  灵魂连接的瞬间,罗根满脸愕然,难以置信的瞪着他召唤来的奇异生物。

  这居然是只宝可梦!

  “「召唤」术牵引的灵魂,竟然能深入到宝可梦的次元?!”

  罗根震惊了。

  “噗噗!”

  小火马好奇的打量四周,看见罗根,立马靠过来,亲昵的用头蹭腿,传递出想要奔跑的意念。

  罗根抚摸小火马的火焰鬃毛,顺滑至极,然后翻身跃上。

  “噗噗噗噗!”

  这只看上去只有骡子大的小火马异常兴奋,它撒开四蹄,冲出牛棚,朝着广阔的草原狂奔起来。

  呼呼呼呼!

  呼啸的风声灌入双耳,周围景物快速掠过,罗根眯着眼睛,死死抓住小火马的鬃毛,多亏他是金刚狼,体质非比寻常,若是普通人,早就跌下马背摔死了。

  小火马奔跑的速度令人咂舌,罗根有种在高速公路开车的感觉,似乎不低于时速80公里。

  小火马能轻松越过高五六米的障碍物,飞腾间,罗根都有些七上八下。

  “哈哈哈哈!”

  小火马的神异,让罗根心生欢喜。

  这只小火马,真是绝佳的交通工具,来回橡木镇和农场,估计不会超过一小时。

  畅快的奔跑很后,小火马把罗根送回庄园,然后又自己跑出去玩了。

  它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,只想奔跑。

  于是,伊丽莎白农场,有了新鲜血液的注入。

  一个是老爷收留的孤儿剑齿虎,另一个则是老爷驯服的坐骑小火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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